普陀區火力發電資質新辦辦理條件
基本條件
企業應當具備滿足《火力發電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HJ 21244-2011)和《火電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456-2011)要求的環保技術裝備、環保管理制度和技術人員。企業應具有與申請的資質等級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技術人員,并承擔相應技術責任。企業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并確保其有效運行。
技術人員條件
工程技術人員應具備相應專業的高等教育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應當具備與申請資質等級相適應的高級工程師或注冊工程師資格,并具有5年以上從事火力發電工程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經歷。項目設計負責人應當具備與申請資質等級相適應的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資格,并具有5年以上從事火力發電工程設計工作經歷。項目施工負責人應當具備與申請資質等級相適應的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資格,并具有5年以上從事火力發電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經歷。
技術裝備條件
企業應具備以下技術裝備:
安全生產條件
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確保其有效運行。企業應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企業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企業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
財務條件
企業應具有滿足資質等級要求的凈資產,具體要求如下:
企業應具有良好的財務信譽,無重大財務違法記錄。
信譽條件
企業應具有良好的信譽,無重大違法記錄。企業應按期履行合同,并無重大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企業應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并積極配合整改工作。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質量監督體系認證,并獲得相應的認證證書。
其他條件
申請火力發電資質,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普陀區火力發電資質新辦涉及的條件較多,需要企業仔細核對,確保滿足全部要求才能順利取得資質。需要代辦請聯系資質代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