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普陀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環境工程設計資質升級的相關管理要求,現匯總相關升級要求如下。
1. 資質標準
申請環境工程設計資質升級,應當滿足《建設工程設計資質標準》(GB 50352-2005)中規定的相應等級資質標準。
2. 人員要求
(1)具有與申報資質等級相適應的注冊執業資格工程師不少于 10 人,其中高級工程師和工程師比例不低于 50%。
(2)具有與申報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執業資格建筑師不少于 3 人。
(3)具有與申報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工程系列職稱的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和助理工程師合計不少于 15 人。
3. 業績要求
(1)近 5 年內,須至少承擔過 3 項符合申報資質等級要求的環境工程設計項目。
(2)項目設計規模和復雜程度應與申報資質等級相符。
(3)項目應已通過驗收,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4. 裝備要求
(1)具有與申報資質等級相適應的繪圖、制圖、文件編制、電子檔案管理等設備。
(2)設備應處于完好狀態,具備正常使用條件。
5.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1)已建立與申報資質等級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
(2)質量管理體系應符合 ISO9001 標準或其他相關標準。
6. 安全生產保怔體系要求
(1)已建立與申報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安全生產保怔體系。
(2)安全生產保怔體系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要求。
7. 信譽要求
(1)近 5 年內,無因工程質量問題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記錄。
(2)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信譽記錄。
8. 財務要求
(1)具有與申報資質等級相適應的注冊資本金或凈資產。
(2)近 3 年內,財務狀況良好,無重大財務風險。
9. 其他要求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2)在普陀區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執業人員。
10. 備注
具體資質升級申請程序、材料要求等,請咨詢普陀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找資質代辦網等專業資質代辦機構協助辦理。